



利用採集之便,再度來到了能高越,只是這次走的是東段,且是開車進來的,天氣呢?沒有下雨、沒有冰雹,是確確實實的大太陽啦!哇哈哈哈...


午後,雲氣開始上飄,能見度與氣溫也開始下降,走著走著,雙腳竟因為溫度過低而開始抽筋,或許以往爬山都是極佳的天氣,所以從未遇過這樣的狀況,休息數次後,趕緊穿上保暖的的褲子,果然情況也就改善許多。
因出差的關係,我再度來到了觀霧,自從颱風沖毀了多處路段之後,觀霧一直處於封山狀態,至今尚未開放,但我們為了找尋特有植物「台灣檫樹」,頂著學術研究的名義,我們不但進入了觀霧地區,還可走入坍方嚴重的大鹿林道進行探勘。
記得上一次2002年來大鹿林道時,是為了到大霸尖山採集植物,當時林道狀況極佳,還可開車進入20公里處的登山口,如今卻因為颱風,讓整個林道面目全非,別說開車了,就連人用走的,都得小心,慢慢通過不斷滑落的碎石坡面。
五年,竟然可以讓一段路,變得讓我完全認不出來;再配合著觀霧特有的天氣--霧,整個週遭環境,讓人有一種淒涼的感覺,一路上,我的話不多,只是靜靜地看著,靜靜的走著,用相機靜靜的記錄著,試圖從記憶中找尋與眼前重疊的景緻。

路口有個告示牌。



第 92 條 車輛分類、汽車牌照申領、異動、管理規定、汽車載重噸位、座位立位之核定、汽車檢驗項目、基準、檢驗週期規定、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、換發 、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、車輛裝載、行駛規定、汽車設備變更規定、動力機械之範圍、駕駛資格與行駛規定、車輛行駛車道之劃分、行人通行、道路障礙及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等事項之規則,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。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。汽缸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 型重型機器腳踏車,可行駛之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,應比照小型汽車;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,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、內容、時機、時數、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,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。本條例之罰鍰基準、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、罰鍰繳納、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、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、分期期數、不依限期繳納之處理、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,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。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、肇事人應處置作為、現場傷患救護、管制疏導、肇事車輛扣留、移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,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、行政院衛生署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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